房价不断攀升,购房压力日益增大。为了减轻购房者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公积金贷款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东莞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城市,公积金贷款制度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将从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的相关政策、优势、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概述
1. 政策背景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吗
为支持居民购房需求,我国政府于1991年正式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旨在帮助有购房需求的职工解决资金问题,降低购房成本。
2. 贷款条件
(1)申请人须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申请人及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3)申请人及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4)申请人及配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3. 贷款额度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年限、缴存比例、家庭负债等因素综合确定。
4. 贷款利率
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优势
1. 低利率: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2. 灵活便捷: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相对简单,放款速度快,为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贷款服务。
3. 保障性强:公积金贷款实行风险共担机制,一旦贷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了贷款人的权益。
4. 政策支持:政府鼓励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实施效果
1. 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公积金贷款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稳定房价。
2. 提高居民购房能力:公积金贷款降低了购房成本,提高了居民的购房能力,有助于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3. 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公积金贷款制度的实施,吸引了更多居民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扩大了公积金规模。
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高居民购房能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发展中,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继续优化贷款政策,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贷款服务。政府也应加大对公积金贷款制度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居民了解和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助力实现梦想家园。
6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大变化了!近期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赶紧看了!
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吗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规定比例的通知》。据通知显示,从6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规定比例从60%调整为50%。具体政策适用以第一次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间为准,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方式以出具确认书的时间为准。
据介绍,本次将收比规定比例由60%调整为50%,是为了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通过政策手段加强流动性管控。住房公积金贷款供收比是指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比例,而月收入指申请人(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由不超过规定的60%调整为50%。部分公积金缴存基数偏低或者家庭负债较大的职工可能会面临可贷额度下降或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等情况。
那么这次调整对大家有什么影响呢?调整后具体怎么变?下面有两个例子,大家赶紧来看看:
例一:
比如,市民李先生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基数为9000元,无其他家庭债务。
那么,李先生如果6月1日前完成申请,其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9000×60%=5400元,李先生可申请30年期、最高1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约为5222元。
但在6月1日后,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得高于9000×50%=4500元,按此估算,李先生最高只能申请30年期、103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例二:
比如,市民张先生缴存基数为13000,无其他家庭债务,其购买的住房总共贷款额为160万,想申请30年期公积金120万+商贷40万的组合贷款,估算月还款额为7466元。
张先生如果6月1日前完成申请,其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13000×60%=7800元,符合供收比要求。
6月1日后,张先生家庭债务月均还款额不高于13000×50%=6500元,而组合贷款估算的月还款额7466元大于6500元,张先生将面临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无法申请组合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今年3月1日,我市实施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对于供收比核定方式也进行了完善。此前,原贷款政策的供收比要求为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而现行的贷款政策已作出调整,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供收比只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中一项要求,市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符合住房套数、公积金贷款次数、征信、可贷额度等其他要求。
哪些途径能解决供收比受限问题?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东莞公积金贷款制吗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照房贷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价值的规定比例;
(三)按照供收比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职工家庭收入,月还款额不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
由此可见,供收比与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密切相关。
现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于供收比核定方式进行完善后,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供收比受限的问题。
举个例子:
比如,市民刘先生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5000元,其妻子未缴存公积金,且刘先生的妻子有3年期15万的车贷(月还款4380元)。
按公积金贷款120万、还款30年期限计算(估算房贷月还款额5222元),刘先生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为5222元+4380元=9602元,大于15000×50%=7500元,将面临可贷额度下降的问题,需要将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减少至7500-4383=3117元以下,按此估算,刘先生可贷额度将只有72万左右。
如果刘先生想要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考虑提前结清车贷、降低家庭债务或者让妻子也缴存公积金等方式解决供收比受限的问题。
另外,如果购房时申请组合贷款,供收比调整后,可能将面临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情况,导致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对此,缴存职工可考虑将贷款期限延长(最高不得超过30年)、提高首付比例、让配偶也缴存公积金或符合条件再办理商转公等方式解决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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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东莞市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缴存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一、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验证通过的,可减免纸质版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验证不通过的,按照现有非互通方式办理。)、《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二、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且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六)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贷款出现逾期并已结清逾期的(有当前逾期的,需提供该笔逾期的结清证明;信用卡状态为冻结的,需注销或恢复正常后才可申请贷款),原则上不作为信用不良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件,逾期情况严重的除外。
(七)借款人或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提示“限制高消费”的,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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